3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两院报告展现了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司法事业取得的巨大进步和长足发展,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上午的全体会议上,团长娄勤俭,副团长吴政隆、蒋卓庆、王立科、陈震宁参加审议,王立科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副院长陶凯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等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王立科代表说,周强院长、曹建明检察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所作的报告,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实事求是,谋划工作、提出任务切实可行,我完全赞同。过去的五年,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印象最深刻的有这么几点: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依法办理了数万起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二是主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审判、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推进,主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一系列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等重大部署,连续颁布11个检察服务指导意见。三是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基本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有效提高了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国法院系统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件繁简分流和智慧法院建设,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全国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内设机构、公益诉讼等改革,坚决贯彻中央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力配合做好转隶等工作。四是积极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坚决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积极解决执行难,依法查办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大力加强司法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审判、检察工作意义重大,王立科代表建议“两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积极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水平。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涉及破产重整、金融风险、扶贫款使用、环境资源等案件办理质效,督促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权保护,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切实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重任,带头拥护宪法、信仰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坚持不懈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督促各级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和法官、检察官等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发挥司法教育引导功能,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进一步增强司改综合效应。充分发挥司法体制改革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四是进一步提升科技运用能力。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强大引擎,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等做法,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大力加强智能化建设,着力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推动新时代司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司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五是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大力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提升广大干警履职能力。
王立科代表还对相关工作提出几点具体建议:一是建议在江苏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江苏处于“一带一路”的交汇点。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或者在第三巡回法庭加挂这一法庭牌子,以更好地促进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二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现有两个知识产权法庭基础上,进一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三是建议“两高”强化顶层设计,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