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她的而立之年,也是她在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工作的第十年,过去的九年时间里,她从监察室到行政庭、民一庭、审监庭、审管办,2016年6月又回到民一庭,近期到了立案庭。有人说她岗位变动的很频繁,是的,她很幸运,在不同的岗位得到了不同的锻炼,从内勤、书记员工作做起,善思、勤问,兢兢业业,多次获得院里表彰。她内敛、腼腆,说话声音小到听不清,熟悉的人都说“你这样怎么开庭?”“你是怎么开庭的?一定要去听听”,就这样的她自2015年9月被任命为见习助理审判员以来,共审结案件714件,其中2017年审结493件,被评为院办案标兵。
李某、施某、刘某撤销生效调解书之诉一案,在作出对李某不利的裁决后,李某的丈夫激动地到法院反映情况,许丽娟发现李某丈夫并没有李某的委托手续,便问他李某怎么没来,李某丈夫表示李某身体不好,一直是他在处理相关事情以及信访等,随后李某丈夫打开了话匣子,一讲便是三个多小时,许丽娟听完后李某丈夫表示:“谢谢你听我讲这么多,我信访了这么长时间从来没有哪个单位人听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你们判我输了我服气。”
张某与秦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都是驾驶电动车,在乡村道路上行驶时相撞,交警部门认定秦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张某受伤较重,构成八级、九级伤残,赔偿款不是一笔小数目。根据张某提供的地址向秦某邮寄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一次又一次均被退回,张某说:“法官,秦某的地址就是我提供的那个地址,她家有人,我知道法院的材料没送到,每次邮递员去送邮件都被秦某骂跑了,太不讲理了,怎么办?”没有手机,固定电话又总打不通,许丽娟决定去秦某家看看,到了村部了解得知这两家之前就有矛盾,原打算请村干部一起参与看能否调解,但村里人不愿意参与这两家的事,也不愿意带路去秦某家。找到秦某家后发现家中无人,了解到秦某下午到去接孙女放学,许丽娟便在秦某家附近等,遇到村民的时候打听打听他们两家的情况,就在与一村民谈笑的时候,秦某喊了,原来1个小时前告诉许丽娟她们不认识秦某、不知道她家的人就是秦某,她说完就从后门爬上平房顶躲起来了,直到看到她们与村民谈笑才敢出声。许丽娟问秦某为什么要躲起来,秦某惊恐地说:“我以为你们来逮我的。”许丽娟拉着秦某手,向她释明为什么一定要向她送材料,秦某听完满眼泪水诉说她家的情况。“这样吧,你先去接孙女,晚上家人回来后给他们看看这些材料,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到法院去找我,传票上有我的姓名、电话”许丽娟对秦某说。几天后,秦某在其女儿的陪同下到法院找到许丽娟,激动地表示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称其不识字、张某家亲戚在交警队、两家有过节张某故意往她车上凑等等,秦某家中一贫如洗,张某又重伤在身,这个案件处理不好会让两家的积怨更深,还有可能引起信访。许丽娟耐心答复了秦某的每一个疑问,并告诉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秦某说完、问完后说:“我没有意见了,你们按照规定判吧”。
许丽娟是一个“慢性子”,即便是调解的案件,她都喜欢琢磨,调解意见表述的是否清楚、完整?有无歧义?这样的调解方案能否彻底解决问题?会不会产生新的问题?在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以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告陈某系酒后驾驶,庭审后原、被告自行达成了调解方案,在制定调解协议的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提出要约定一次性赔偿终结,原告同意,但被告陈某对此并无要求。协议签订后,许丽娟总觉得不妥善,在向原告核实确定其即使存在后续损失也不可能超出交强险范围后,要求原告到庭修改调解协议,彻底做到案结事了。
作为一名已有十年党龄的“老党员”,许丽娟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落实到工作、生活中。对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三进三帮、宣传十九大政策等活动,占用的都是休息时间,但她从不推诿,努力做好。
成长的速度虽然慢,但脚步从未停歇。案件多,来找的当事人也多,白天除去开庭、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所剩时间已不多,她经常加班,一是因为她爱琢磨的“慢性子;二是她喜欢在晚上阅卷、打判决。不管多晚,她都坚持每天晚上和女儿交流各自一天的状况,在她的影响下,年仅5岁的女儿已经憧憬着长大后要做一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