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一楼的未检工作室,未检处员额检察官、“85后”的沈晓明用清亮的嗓音告诉记者:“通过孩子选择的玩偶以及在沙盘上摆出的造型,我们分析孩子的心理状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孩子走出心理阴影。”
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地点听到这样的话语,记者会将眼前这名年轻的检察官误认为是幼儿教师或心理咨询师,很难相信她经手办理了一起起令人感到震撼的案件,亲手将被告人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严惩。
她是一位母亲,更是一名正义的守护者
沈晓明有个四岁的孩子。提起孩子,她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的确,对于母亲而言,孩子不仅仅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在孩子的身上,寄托着一位母亲、一个家庭乃至一个社会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他们是明天的太阳,祖国的未来。
2007年,沈晓明大学毕业后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从公诉处到未检处,在办理过的众多案件中,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被告人王某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先后与十余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二十余次。一名被害人被迫转学后,王某仍继续骚扰。
翻阅着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沈晓明愤慨之余不禁陷入沉思。“这起案件会对被害孩子的未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她们将如何面对接下来的人生?”
梳理认定案件事实及定罪量刑证据、注意电话回访被害人并进行疏导……整整20天,沈晓明不知疲倦地工作,最终将王某送上被告席,一审判决其死刑立即执行。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一审期间认罪伏法的王某上诉后突然翻供,称自己并不知道被害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没有采取强迫手段,并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
“王某此前就因强奸罪被判过刑,而且自己有两个孩子,也明知道被害人都是初一、初二的学生。他知道自己犯罪了,应受到惩罚,却认为自己罪不至死。”沈晓明说,一审的判决结果让王某慌了神,百般推脱自己的罪行。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为了让王某受到应有的惩罚,沈晓明再次调取相关证据,排除其刑讯逼供的辩解。二审法院认定王某犯罪事实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了王某死刑立即执行。至此,沈晓明才松了一口气,十余名女孩的正义终究得到守护。
行刑前,王某的家人都来了。面对痛哭流涕的王某,王某的大儿子眼神冷漠。目睹这一切的沈晓明心中一痛。她不知道在孩子的眼中,他的父亲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这最后一面又会给孩子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他们不应该带孩子来,即便是最后一面……”沈晓明用低沉的声音迟缓地说道。
她是一位执法者,更是一名溯源的反思者
“青春可以肆意地笑、倔强地哭、全力追逐我们的梦想,但请保护好自己,远离性侵、远离伤害!”2015年12月,首期《女孩,听我说》普法节目开播,沈晓明通过广播向全市青春期女孩发出倡议,并就家庭、学校、社会如何保护青春期少女提出建议。
案件审结,王某伏法,但一块大石头始终压在沈晓明的心上——被害人现在怎么样?学校管理不到位导致其他女孩再遭毒手怎么办?”
在王某的案件中,十余名被害人多为初一、初二的学生,且来自同一学校,受侵害的时间多在上课期间。如果学校管理到位,被害人就无法顺利走出学校,也就不会受到侵害。
王某实施侵害的地点是在学校附近一家小宾馆里,甚至一次带数名未成年人入住。如果小宾馆管理到位,或者宾馆工作人员多问一句,王某的犯罪行为就可能就无法实施。
王某的案件是极端恶劣的校园欺凌案件。如果女孩的家长、教师能够给予更多关注,教育引导孩子以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受到欺凌的女孩就不会忍气吞声,让这出悲剧延续一年多后才案发。
……
太多的如果,让沈晓明无法做到“案结事了”。
通过对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专题调研,沈晓明从学校履职、社会治安以及家庭监护责任追究等方面,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促成三级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事发学校分管副校长被免职、校长被调离;针对全市范围内未成年在校女生易受性侵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促成全市教育、公安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校园环境。
与此同时,沈晓明倡导开展“女孩,听我说”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该行动通过广播推出8期《女孩,听我说》普法节目,在线听众超过2万人;先后帮助15名被性侵女童重新入学或协调转学;开展进校园专题巡讲3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超过8300人;成立未检工作室,融合心理干预、沙盘治疗等功能于一体,组建包括心理咨询师、医生、教师、未检干警在内的志愿者队伍,为涉案女孩开展心理疏导等30余人次。
她是一名检察官,更是审查模式改革的践行者
“成年人司法向后看,关注行为的应受惩罚性;少年司法向前看,关注行为人的需要保护。因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以定罪量刑和定纷止争为最终目标,而是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探索未成年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改善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回到正常轨道,呵护其健康成长。”对于未检工作,沈晓明如此理解。
实践中,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沿用办理成年人案件的审查思维、审查模式,只注重犯罪事实和证据,忽视对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存在的行为、心理等问题以及家庭监管条件等事实和证据的审查,“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很难真正落实到位,也无法提出有效的教育矫治方案。
2017年初,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启动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模式改革,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先试先行。
“理念一变天地宽,改革的基础是理念上的转变。沈晓明告诉记者,未检检察官多是办理过成年人案件的,转变起来确实不易,自己也深有体会。但是办案理念必须由关注“行为”向关注“人”转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仅要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了解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各方面因素作出处理决定。一份审查报告,不仅有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更有审查认定的犯罪成因及犯罪后表现、审查认定的家庭监管及社会支持条件,全面呈现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个人、家庭、社会等因素。
经过一年的改革探索,逐步建立起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审查的新模式,相关做法得到省院、高检院的肯定和认可。
但是,这项工作开展起来并不容易。长期以来,囿于经济条件落后,宿迁很多工作尚有“短板”需要补齐,社会化支持体系便是其中之一。经济发达城市有着完备的社工体系,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如果父母没有能力管教,会有具有专业知识的社工进行管教,有专业的观护基地和社会企业进行接纳、矫治。
“改革的关键是配套体系的完善。 因此,我们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探索建立社会化的服务中心,把全社会的力量调动起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推动未检工作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在沈晓明的设想中,这个服务中心将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有关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矫治等工作依托该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门的人做,将涉罪未成年人或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工作更好地开展起来,共同呵护着祖国的未来。
“孩子,我们希望能够帮你找回那些叫做真诚、信赖、同情心的东西,找回儿童时代的光明。你若有温暖,国家便温暖;你若得光明,国家便光明”沈晓明觉得这是对未检工作价值的最好诠释,也是未检检察官在迷茫、挫折中不断探索、不断前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