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2018家事审判改革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初见成效
家事虽小,审判事大。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时代洪流中,家事审判改革正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是民事审判的基础与支柱,对于维护家庭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促进家风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着重要的司法保障作用。家事审判所调整的亲属关系是社会最重要的家庭伦理关系。
发布会运用视频的形式展示了改革成果,精心筛选了30个典型案例,制成“法官巧断家务事,联手维权促和谐”案例宣传册向社会公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家庭伦理关系在新的时期呈现出新的特点,家事案件的类型日益多样化,矛盾化解难度日益加大,人民群众对家事审判的期待越来越高。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设立圆桌法庭、亲情关护室等,运用柔性司法手段,通过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并且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化解当事人心结,缓和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更利于化解矛盾纠纷。
2017年南京市法院受理家事审判案件达752件
自最高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以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家事纠纷案件的特点,提升审判理念,确定运行原则,改进审理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出一套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运作模式,与市妇联开展深入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17年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共受理各类案件752件,同比上升14.81%,结案736件,同比上升17.20%,结收案比为97.87%,同比上升1.99个百分点,调撤率为43.93%,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2.07%;2017年全市基层法院少家条线共受理民事案件13282件,审结13283件,同比上升3.00%,结收案比为99.97%,同比上升3.21个百分点,调撤率为59.09%,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4.89%。
南京市法院审理的“李征琴故意伤害案”、“顾某诉建邺区教育局重新划分施教区案”于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案件,南京中院少年家事审判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