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宿迁市法学会召开2018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会。会议由市法学会副会长李鸿权同志主持,市法学会第三届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出席会议。
今年初,为提高宿迁法学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宿迁市法学会注重三个结合提出2018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一是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讲话要求,把这些要求转化为法学研究课题。二是与专业研究会的研究领域相结合,体现专业性、学术性特点。三是与市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提高法治建设的整体质效。在书面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重点研究课题5项、一般研究课题12项,于3月23日在《宿迁长安网》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前,宿迁市法学会共收到39个课题组立项申报材料39份。从课题类型来看,申报重点课题10份,申报一般课题22份,申报自选课题7份。
评审会上,与会专家从立足宿迁实际、服务宿迁法治建设出发,根据《宿迁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每个申报课题在专业性及可行性上给予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经集体研究,最终在39个申报课题中评选出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2项、自选课题2项予以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