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主要是数据录入的时候操作不规范导致的”“系统数据库可能在更新,暂时无法进入统计分析模块是很正常的”……5月8日,省检察院自主研发的侦查监督管理应用系统经过测试后正式上线运行的第一天,省院侦监处干警就该系统数据录入问题在工作群里给全省侦监条线干警认真答疑解惑。
为了解决全省侦监条线信息上传下达不规范、监督线索少、对案件处理的后续监督跟踪不及时等问题,2018年2月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侦查监督管理模块研发项目组,历时两个月完成初步模块设计、上线内测及全省培训,并于5月8日在全省侦监条线上线运行。
该系统作为江苏检察机关案管大数据系统的子系统,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江苏省政法大数据系统,探索通过建立应用模块,使省院能够全面掌握全省案件办理情况,实现对“另案处理”“存疑不捕”案件的同步跟踪监督,从源头防范遗漏监督线索问题,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智能辅助。在系统的后续发展中,将通过智能识别和智能抓取等技术手段的更新,进一步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提升检察监督的整体质效。
为实现上述设计思路,该系统目前共设置“案件分类信息”“监督事项办理”“日报系统”“文件交互”和“统计分析”五个功能模块。
以“监督事项办理”模块为例,在以往的备案审查、同步审查以及案件核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的案件本身就存在监督线索,但有些情况下承办人未能对线索进行有效梳理、核实和跟踪监督,如对公安机关做“另案处理”的人员是否积极开展核查以及后续进展情况不明,在“存疑不捕”案件中对公安机关的后续侦查进展了解不及时,导致案件久拖不决。针对这些问题,系统通过建立“监督事项办理”模块予以重点解决:一方面建立对“另案处理”人员的网络同步跟踪督促机制,定期提醒跟踪,实现审查逮捕办案和侦查监督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另一方面构建捕诉网上衔接机制,在通过系统自动匹配的基础上,承办人对系统匹配出的案件是否属于“存疑不捕”案件进行筛选判断,实现对案件的全程动态跟踪监督。
“当前的工作重心在于系统一期的完善和推进,二期的方向将侧重于扩大监督事项办理范围,在业务系统中完成侦监工作的全流程规范办理,最终实现对公安案件办理工作的动态跟踪、全程留痕。”省检察院侦监处负责人介绍说。